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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他为谁披上白婚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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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愣愣地看着他,把嘴唇咬得微微发白。

“对了,听说鹿鸣结婚了?”

“嗯。”

“那小子,”他翻着眼皮回忆了一会儿,目光又落回到她身上,试探地问,“当年你俩……”

“我俩真没什麽,都是误会。”她急急解释。

他神色顿了顿,然後释然一笑,说:“嗯,都是误会,都过去了。”

几盘菜和两罐啤酒都上了桌。

她示意他尝菜,他点头,顺便开了罐啤酒。

两人闷头吃饭,一时无言,只有身後的音响突然被店员切了歌,轻飘飘地溜出来一句:“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麽多年。”

我对你付出的青春,这麽多年。

冷清的门店里,林宥嘉慵懒迷幻的嗓音恰如其分地渲染着悲伤。

“我也要结婚了,下个月。”少年啄了一口啤酒,不紧不慢地说。

“是……是吗?恭喜。”她的心脏倏地漏跳了一拍。

杵在餐盘里许久的筷子终於被她放下,她看向他,想努力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却终究还是面部僵硬,笑得有些假了。鼻腔里酸涩翻涌,胸口更是堵得厉害,她心中烦闷,“啪”地扯开了手边啤酒罐的拉环,仰着脖子将酒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

叶风愣住了,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不好意思啊,有点渴。”她咧咧嘴,尴尬地笑了。

男性歌手的歌声仍然盘旋在她的耳畔,一阵一阵,没完没了,像催泪弹。

这个狗男人你别再唱了行不行。

她埋下头,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着沙拉里的玉米粒,像麻木的机械运动。

直到十多分钟过後,沙拉里的玉米粒被她全部捞完,她才终於缓缓抬起头,打了响亮个饱嗝。

对面的少年瞧了眼她,笑了起来。

能不能别再这样笑了啊,叶风。

太好看了,我受不了。

酒罐里的酒被她喝得一滴不剩。

少女眯着眼睛,右胳膊撑在桌子上托腮望着他,呵呵地傻笑个不停。

“一直看着我干吗?”他失笑。

“好看。”她的脸颊是微醺的潮红,黑漆漆的一双小鹿眼里盈满了笑意。

他夹菜的动作一顿,愣了半晌,才端了端身子,笑着说:“你喝多了吧。”

她嘟着嘴,噙着笑一个劲儿地摇头。

“叶风你知道吗?从我看见你第一眼开始,就觉得你长得特别好看。你只要坐在这里,像现在这样,什麽都不用做,我就永远也看不够。

“但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她依旧笑,用力地摆了摆手,“你的眼睛里有光,你往哪儿看,哪儿就被你‘噌’地点亮了。

“你看向我的时候,我觉得,我也被点亮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会发光。

“有那麽多人喜欢你,好多人喜欢你,但她们都比不上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很久了。”

她突然起身,身子斜斜歪歪地朝他扑了过来,张开手臂,缓缓地圈上了他的脖子。

少年的脸上有一瞬的慌乱,两只手臂直直僵在了身侧。

“林絮,你……”

“嘘!”

她把食指比在自己的唇畔,示意他不要说话。她的脸离他这样近,近得能清晰地描摹出他的眉眼,感受到他紧促的鼻息。只要稍微再往前凑一凑,她就能吻上他的唇了。

她没有凑上去。

她只是静静地,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眼睛看。一直盯到她泪眼模糊,连他的表情都彻底分辨不清,她才低下头死死地捂住了脸,“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

<ad pos="middle"></ad> 眼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心上人。

他是她遇见过的最美好的人,也是她遇见过的最烂的人。

当初是他先招惹她的啊。

可招惹完他就走了,再也没回头看过她一眼。

她曾经用尽全身力气靠近他,却终究离他越来越远。

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哭了多久。

直到眼泪都快流干了,她才终於舍得一把推开他,起身抓起座位上的单肩包,大声招呼了一句“老板,买单”,然後用力挣开了他拉住自己的手,扫码,推开店门口的玻璃门,迎面灌下一肚子冷风。

他要结婚了。

十几年前的那个初一女生,坐在单杠上望着被浅蓝色墨水晕染过的一方天空的时候,会不会猜到早晚有这麽一天呢?

原来没有结局就是他们的结局,更确切地说,是她的结局。

“林絮!”他从身後急急追上她,“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学校。”

她停步,歪头看向他,含着泪光朝他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後笑嘻嘻地比画出了一个“OK”的手势。

他愣住了,缓缓松开了抓住她手腕的手。

她大踏步地向前走过去,午夜街头,红绿灯路口空无一人。她头也没回,却高高挥起了手,大声地对他说:“再见啦,叶风!”

再见了,我全部的青春。

期末考试周,林絮黑白颠倒地码论文和复习考试,连续两周没刷朋友圈和微博,但她却一点也没觉得累,反而有发自内心的丰盈感和满足感。

她越来越庆幸自己选对了专业,过上了能说服自己的有意义的人生。

最後一门考试结束,她拿着列印好的论文去导师办公室交作业,回来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倾盆暴雨。她举起书包挡雨,一路小跑着奔回了寝室。等她坐在床上把头发擦乾后,刚点开微博,就看到了他发的第一条动态。

一张红底白衬衣的结婚照。

女孩子很漂亮,两个人很登对。

挺好的。

她发自内心地笑了。

年少时,她望着他,就像是望着月宫里的神仙。长大后,她才明白了他不过是个运气还不错的普通人。

他有本事骄傲一辈子,有本事把寻常普通的日子过得酣畅淋漓。他有更大更远的世界,有宽广辽阔的人生,他一直都过得很好很好。

时空交错又分离,他们踏上了不同轨道的列车,再不相遇。

但她记得,她曾遇见过他的。

真真切切地遇见过。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沉,做了个长长的梦。在梦里,父母丶老师和朋友将她团团围住,厉声逼问她,说:“林絮,为什麽要任性?为什麽要辞掉高薪工作,去念什麽冷门专业的研究生?为什麽要瞎折腾?为什麽非得过上你眼中有意义的人生才甘心?”

她支支吾吾,坦白招供,说,因为她遇见了叶风。

就是那个自信又自由,过日子像演电影一样,把每一帧都演得生动精彩的毛头小子叶风啊。

四周突然安静了下来,静得能听到她紧张急促的呼吸声。

“那你喜欢叶风吗?”不知是谁,不辨方向,突然问她。

她笑了,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没有犹豫,大方点头,满眼欢喜。

她说:“嗯,喜欢。”

原来啊,暗恋也不过是这麽一件难过的小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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