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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机关梳理六类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常见情形
中新网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吕少威短租房经营者将大院里的多间房屋临时租给旅客,却不申报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处罚;房东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致使屋内发生违法案件,被处罚……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常见情形有哪些?北京市公安局15日梳理了六类常见情形。
一、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
8月13日,西城公安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苏某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某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
结合近期工作,不难发现在诸多不履行房屋出租人义务的情况中,最容易发生的是“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如果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出租人将面临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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