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修渠开工!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2 / 2)
一种是正常劳役,也被普遍称为徭役,徭役又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卒更、践更、过更以及外徭。
卒更是一月替换一次,打工一个月,便可以拿着少量的赏钱回家,换其他人顶替,卒更的时间划分看似比现代人还轻松,实则就是这样,但这种人,一般都是秦国中层的居民,他们打过仗,流过血,甚至有些人身体还带着残疾,但他们因为战功而获得的爵位,也让他们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每年只需要进行一两个月的常规劳役,接下来他们便能闲置在家,为秦国增添人口和粮食。
践更是轮到此人卒更,此人不想去,便可以交点钱,用来免除不去卒更的惩罚,大概是正常奖赏的五到十倍。
过更是秦国所有男丁的事情,《商君书》明确规定,秦国男子皆有戍边之责任,每人每年都需要驻守边境三日,然而,由于时间较短,这种劳役通常都是累加状态,或者替换成其他事情,到了现在,过更也逐渐成为士卒的责任,毕竟,秦国的男丁几乎都有过战场经验,同时,过更与军功进爵制也有些许联系。
外徭是离开自己的县城、郡城,前往更远的地方实行徭役,这种徭役的周期通常较长,可能是几年,也可能是十几年,为了保障参加徭役家庭的基本生活,当地县令会根据年限,先将赏钱分发一部分,以免家中支柱久离,自家养活不了,等到完工,才会将剩下的赏钱全部结清。
除了正常的徭役,剩下的便是不正常的。
这种分为赀徭(戍)和居役。
赀徭是对社会罪犯的惩罚方式之一,比如偷鸡摸狗,自身拿不出钱来补偿,自然要用赀徭来偿还,罪犯替秦国做苦工,秦国替罪犯偿还损失,犯罪小的,一般都是一年两年左右,犯罪大的,像是赵高他母亲,就是长久居住在一地,长年累月的在那赀徭,这种大都在十年以上,三十年以下。
相较于赀徭,居役就显得宽松一些。
赀徭是
刑罚年限不满的情况下,不得离开一人,赵高母亲没有刑满释放,赵高也被连坐制度所牵连,不得不做在隐宫长大,也不得不在咸阳宫做事,偿还罪过,但居役却不一样。
居役是一种短期且相对较轻的刑罚形式,主要用于惩处罪行很轻的罪犯,一般都是一个月两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的那种刑罚,这种罪过很小,抓进去住些日子完全不够成本,说不定走过去再走回来,刑罚时间就已经超过,而且期间秦国还要提供饮食住宿,要是跟赀徭一样,完全就是赔本买卖。
所以,这种就可以由年龄相当或者身体强弱大体一致的家人代替,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人以上居役,也可以放归一人,轮流服役。
以上两种不正常的徭役,都只针对秦国的普通百姓。
而像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或者聚众闹事、造反之人,首要之人会被斩首,其他人则是全都要被充为刑徒。
这类人,便不属于普通百姓的范畴,他们本应全都被处死,但因为这个年代人口实在不够,秦国这才让他们成为刑徒,用一辈子的劳役,来偿还自己终生的罪过,这种被判刑罚的年限,大都在三十五年往上。
现在咸阳募集的,便是普通的外徭。
外徭放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常见的。
建城、长途运送粮草、修路,这类都需要大量的外徭。
即便赏钱一般,但募集诏令一经颁布,咸阳周边的人也还是密密麻麻的涌入咸阳。
正常劳役不分男女,只要有力气,只要年龄在二十三到五十六之间,都可以进行报名。
因为灭赵之战,秦国现在的境况,其实已经与当年长平之战之后的赵国很是相似,现在来到这报名的,几乎全都是三十到五十的女人,甚至,还夹杂着刚刚出嫁,将头发簪起来的女子。
人群当中的男子,几乎都在十六七以下,或者五十岁以上,中间年龄的壮年男子,一眼望去,很少很少。
看到这种场景,仲平不由眉头紧蹙,心中长叹一声。
站在旁边的蔡泽,也是沉默着说不出话。
两人都深知,眼下的秦国需要休养生息,不宜再大动干戈,然而,这道渠的修建,却与整个秦国的命运息息相关。
那可是整个关中!
那么大片的地方要是全部成为沃野良田,就算眼下半个秦国瘫痪,也照样可以支撑起秦国的粮草大任!
孰轻孰重,一眼明了。
可眼下的人手,也确实不够。
若是北边匈奴没有犯边,那些前往戍边的士卒,将会成为修渠的主力。
可边境要防,渠也要修。
驻韩边境士卒不能动,雁门那边士卒也不能动,秦国内部留守的士卒分发在秦地赵地,已经是把标准降到最低,现在,也只能在整个秦国再次募集人手,靠秦国的另一半天,来暂时顶住修渠的大任。
而且,时间也有限制。
十年的时间,渠必须要修成,否则后续的一系列问题,都将会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粮草短缺、人口流失、民心不稳,这些问题都将会因为修渠的拖累而逐一浮现。
韩国说的累秦之策,并不是无的放矢。
事关秦国大计,没人会掉以轻心。
而现在最需要注意的,便是那些十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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