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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穿越中世纪11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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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她现在都有些想不起纪尧姆的长相了。大致的模糊影子是有的他出现在她面前

路易莎没有着急看信里已经提到过的《东行战记》那是一份不算薄的日记一会儿哪看得完?可送信的骑士却是赶着回去复命的所以她抓紧时间先写了一封回信。信里很客气地表达了感谢感谢他送来的《东行战记》自己会好好读的。另外也没有忘记祝贺纪尧姆此次取得了辉煌胜利最后还小小关心了一下对方。

不是很超过的那种关心就人际交往中很正常的那种。这里多少有些程式化了不过关心的方向倒是很实在的‘身体健康’??古代行军打仗长途奔袭是很消耗身体的据说霍去病英年早逝诸多可能原因的猜测里就有这一条。而这次纪尧姆去打仗好像也率领军队长驱直入敌方腹地过这样长途奔袭肯定少不了。

写完信后路易莎拿了一个信封装好就取出了蜡和自己的火漆印章。她有两个主要用的火漆印章一个是公事上使用的那时代表的身份是‘布鲁多的郡主’‘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这个相对朴素嗯至少以她的标准算是朴素了。

另一个是私人信件使用的就要花哨很多了。这一次路易莎犹豫了一

下,还是选择了私人信件使用的印章。她不太确定,自己这时是不是应该更‘公事公办’一些,但这算是私人信件了,用公事印章会更奇怪,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当然,说是私人信件的火漆印章很花哨,和后世玩出花来,已经成为手工区一个不小的分类的火漆章相比,就很普通了。小小套色了一下,就深粉色玫瑰和绿色的叶子吧,先印了粉红色的蜡,然后平削并切割了多余部分。然后印绿色叶子部分,也是同样操作。

这样将玫瑰和叶子嵌进章子里,就可以印了??这些玫瑰和叶子都是提前做好的,平常侍女们有空的时候,就会一次做比较多,放进书房专门的珐琅盒里。路易莎要使用时,直接取用就好了。

路易莎融了一些蜂蜡,倒在信封封口处,然后就用火漆章印上去。拿起火漆章,信封口就出现了一个圆圆的,比金币略大一些,优美玫瑰花叶为视觉中心的‘浮雕’图章。

路易莎将这样一封封好了的信,交给纪尧姆手下送信来的骑士,骑士就以最快的速度赶了回去。接到回信的纪尧姆看到火漆章,不知道为什么,便觉得心跳得快了一拍。仿佛一年多以前,那种自己都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又回来了。

但没有那么持久,也没有那么强烈,他很快又恢复了一些镇定。

一旁的克莱尔骑士也看到了那个火漆章,心里暗暗觉得巴尔扎克郡主实在是一位讲究的女士??此时个人纹章已经挺流行的了,大家也会将个人纹章盖在火漆上,算是一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为了方便,甚至还诞生了‘纹章戒指’这种实用性装饰品。也就是说,有需要盖纹章的地方,手伸出去就能盖。

只是这样的纹章戒指也好,正经的纹章印章也罢,都不会这样精美,仿佛一个小小的浮雕作品。

纪尧姆读了信,终于确定当时在蛋白石胸针的袋子上系的纸条,果然是路易莎写的,字迹一模一样??相较于此时装饰性太强,以至于凌乱的字,路易莎的字迹娟秀清晰,自成一派,实在太有辨识度了。

其实字体装饰性太强,也不一定会导致凌乱,看一些抄写员的抄本就知道了,还是比较清晰的,也有自己的美感。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抄写员一样‘兢兢业业’写字的,人家是专业的,算靠这个吃饭呢!所以,大部分此时

的日常书写都能让后世的人眼花认不出而且也不像一些近代的‘花体字’看不懂归看不懂却还是觉得好看。

至于路易莎的字她是上辈子习惯了写意大利斜体。这辈子一样是写‘字母文字’就有相同的笔法习惯。虽然过于简单了一些(以此时的流行风格来说)但好看的字就是好看的字这种‘简单’反而是书法相对成熟时才能有的。

至少看过路易莎手写文字的人都是只有称赞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路易莎的身份。普通人的书法不符合大众潮流哪怕好看也可能不受认可。可如果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布鲁多女继承人’这样那就是与众不同、清新优美几乎是立刻就能被宫廷接受。

纪尧姆读了两遍信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信息.当他看到信中路易莎保证会通读《东行战记》

之所以送原稿一开始的心情是想分享给路易莎自己未经修改的经历、思考。但现在又觉得这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在纪尧姆是非常少见的他倒不是像身边亲近的人那样觉得自己永远会做正确的决定他理性的那部分不允许他这样过于自负。

但他的确是个做了决定就不会后悔的人因为在他的人生信条来说。面对选择迅速做出决定总比犹豫不决要好。而做出一个哪怕糟糕的决定继续执行到底也比半途而废好。所以凡是做了的决定他从不后悔!

纪尧姆想要将改过的初稿抓紧时间送去特鲁瓦但又迟疑是不是再改一遍稿会更好。然而就在这样的犹豫中他像是过去最会避免的那样陷入了左右为难、踟蹰不前中。事实上直到他返回西岱都没有想清楚是将初稿送去还是再改一遍再说。

而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错过了做决定的最佳时机了路易莎那边很可能已经读了一部分原稿再送稿件只会让她不知所措。她这到底是继续读原稿好还是读新来的稿件?或者都要读吗?

这样犹豫着纪尧姆回到了西岱。

他的凯旋礼也是由别人代表路易三世进行的。而经过一番比当初在边境小城要隆重热烈得多的全城巡游纪尧姆终于来到了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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